
台安县鑫丰大米加工厂库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8-18 13:04
台安县鑫丰大米加工厂库房建设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建设单位为台安县鑫丰大米加工厂,主体工程建设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于2020年8月17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至长期。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洪亮,电话139-4125-5188;验收单位联系人:龙星宇,电话137-9503-5930。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见邮箱:shuibaoyanshou@126.com,密码:taian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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